“职业资格评价”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傻傻分不清?

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职业资格目录后,为畅通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逐步实行职业技能等级制度。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或行业企业评价规范,经人社部门备案的用人单位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对劳动者进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对合格人员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技能等级(岗位)分为学徒工、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特级技师、首席技师。获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且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可按规定享受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来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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